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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湖北经济3499.com院(系)资料室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0-15

  湖北经济3499.com院(系)资料室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院(系)资料室是院系的文献情报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其工作是院(系)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规定,图书馆对院(系)资料室实行"统一管理",即:经费使用统一;书刊利用统一;藏书清典统一;目录管理统一;学术交流统一。
  第三条 资料室应密切配合院(系)的教学与科学研究,积极组织与开发文献情报资源,为培养合格人才和促进科技进步作出贡献,其主要任务是:
  (一)根据院(系)的性质、任务和读者需求,协同图书馆采集各种类型的文献资料,进行科学的加工整序和管理,为院(系)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文献情报保障。
  (二)开展文献流通和文献阅览工作。
  (三)积极参加文献、情报工作的馆际协作协调,实现资源共享。
  (四)开发文献、情报资源,开展参考咨询和情报服务,增强用户情报意识和检索能力。
  (五)逐步实现资料室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六)加强资料室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政治、业务素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 各院(系)设立资料室,负责完成总则规定的各项任务。资料室实行院(系)和图书馆双重领导,以院(系)管理为主。各院(系)应有一名领导分管资料工作,图书馆对院(系)资料室负责业务指导与协调。
  第五条 各院(系)资料室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要重视对熟悉本院(系)主要学科建设内容的专业人才的配备。
  第六条 资料室可视需要配备1-2名工作人员。
  第七条 图书馆和院(系)有计划、分步骤地对资料室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鼓励并支持他们开展资料工作领域和学科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第三章 文献采编工作
  第八条 文献采集工作分别由各院(系)资料室根据院(系)专业设置和读者需求,按照图书采购规程,通过各种方法和途径搜集文献情报,建立具有特色的文献和情报馆藏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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